日本如果想与中国爆发武力冲突乃至东海战争的话,将遇到许多限制。日本不是一个正式的国家,了不起算是个二流国家,不敢与目前的中国轻易动武。理由是:

第一、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

第二、军事上不是中国的对手:

空军:日本空军打不过中国空军。如果在“争议区”发生与中国的武力冲突,则在时间上,日本派到“争议区”的岸基航空兵滞空时间短,不能有效提供制空权。在此区域作战的日本八八舰队或九十舰队、十十舰队,将面临成为中国海军航空兵J8、JH7、SU30 “盘中餐”的风险。

日本的导弹防御系统:不足以应付中国中程导弹对于日本本土的反击能力。更不谈应付中国的核反击。日本国土小,战略纵深很小。不具备单独同中国、俄国这样大国真正打大战、尤其是打核战争的本钱。日本本身的国情决定了它最多是一个二流国家,它作为一个国家比较理想的结果不过是在西太平洋当美国的代理人或者走狗,牵制中国发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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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4

台海局势观察

上周末在网上军事频道看了非常多的关于台海局势及中国军力的报道。今天正好闲暇中,顺便写点关于台海局势的文章。

台湾的阿扁真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主子,天天嚷来嚷去的要搞“台独”,试问你能行得通吗?还真是不害臊地鼓吹台湾的军力。我想真到了非用武力解决的那一刻,阿扁所依赖的美国这位阿爸一定会像90年代那次一样再次抛弃台湾。我是完完整整地看完了已公开的美国兰德公司给美国军方的智囊计划的,兰德公司在给美国军方的建议中提到有三种可选方案:第一,在台海冲突时,美国立即出动航母威慑中国大陆(这就是为什么中国要大力建造先进战略核潜艇)。第二,美国出兵打击攻台渡河部队,使中国完全丧失攻台主力(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大)。第三,一不做,二不休,美国对中国发动大规模全面战争(我认为没有一点点可能,对美国没有好处)。兰德公司建议美国军方应该优先考虑使用第一种方案。在第一种方案无效下,应优先考虑第三种方案。为什么要用第三种方案?兰德公司认为当初没有遏制住苏联就是因为没有早期征服控制苏联,而现在他们要吸取教训,一举攻打中国。呵呵,我想的问题是“这可能吗?简直是开玩笑的话!”。以中国现在的军力,早已非建国时的中国了。中国不仅拥有世界最庞大的军队,同时也是核大国。另外,中国有着惊人数量的战机,数量在2000架以上;以及世界第三庞大的潜艇部队,将近80多艘,其中核潜艇估计有14艘。不过,先进程度当然是没法跟美国比的。但是,现在的歼10已经超过美国的F16了,且具备一定隐身能力。中国不是伊拉克,中国有着世界第三的国土面积,世界最多的人口。美国会为了它的亚太利益不惜与中国发动“全面战争”?我感觉兰德公司真是在做份公开的军事战略建议威胁中国,而美国也可能是在利用这个做一种“心里战”。试问,美国你愿意抛弃本国的全部跟中国开战不?美国人愿意不?我想这个可能性应该为“0”。倒是第一,第二种方案会被同时采用。先威慑,威慑不成就打登陆部队。实际上,中国解放军的现代化程度已经发展非常快了,前些年是因为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军费一直都非常非常的低。我军训时,我们的一个教官,二级士官,才1000多点一月,其他的士兵才100块钱生活经帖。你想想中国的军队军费会有多低,一百一月,就算是200万军队,才多少一年。而美国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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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比较忙,遇到了很多事情,不过我感觉自己收获比较大。我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很多世界500强企业能持续发展几十年而经久不衰?为什么穷人越来越穷?为什么富人越来越富?还有,为什么大的律师事务所越做越大?我对这些的观点是一句话,他们处于金字塔的顶尖,他们是独裁者!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特定的生态环境,而每一个企业乃至个人都必须去逐步适应自己所处的生态环境。不能去破坏所处的生态环境,而应去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自己的生态圈。当一个新的生态圈开始运作时,生态圈的资源就开始发生转移,生态圈中的每一要素就开始相互竞争资源,经过一段时间后,圈中的资源会逐步地集中到强者的手中,这样就形成了统治者。我的感触是,这就基本可以用来解释上面提到几个问号。

intel为什么能几十年处于领导地位?我对它的看法很简单,因为他是领头羊,芯片是电脑的大脑,也是其它各种电子元器件的核心零件。没有了Intel的芯片,别的行业也发展不了。所以,intel是处于金子塔顶尖的王者,其它电子产品领域的商家只是他们的子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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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好喜欢这个东东,真是长的太棒了。喜欢iPod touch的video功能,关键是能与Youtube连接使用,苹果的东西是不一样,好精致。我是在amazon上看到这个东西,看了后,简直让我想立马拥有它。正准备出手收入囊中,可惜,不知道国内在哪能买行货。amazon的好像没法发货到国内来,真是没办法,抽时间去中关村瞧瞧看有没行货。水货估计肯定是一大堆了,不敢要啊,这种电子产品,坏了没地保修可是麻烦事。16GB真是太可爱了,可以存下几个电影了,还能存几本电子版的法条书。苹果的Safari浏览器不知道怎样,没使过这东东。也不知道好使不!总之,好喜欢这个iPod。

2007-12-2

治安管理处罚

1993年7月30日,某县公安局某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酒家女服务员何某某于6月的一天有卖淫行为。接报后,某乡派出所即于同日立案查处,传唤何某某时,何某某闻风而逃。1994年元月19日,何某某摄于法律的威严,在其舅父陈某某的带领下到某乡派出所投案,交代卖淫行为时供称其中一名嫖客是二化厂的,人家都喊他夏科长。1994年元月30日,何某某对该第二化肥厂1992年的一张党代会照片进行辨认,在多名人员中指认了夏某。1994年2月1日派出对夏某进行讯问,夏某供认了嫖娼经过。次日,该县公安局以嫖娼为由对夏某作出了(1994)第018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罚款3000元为押金。直到1995年6月份,某县纪检委对夏某进行党纪处理时,夏才声称:“没有收到公安局的处罚裁决,所交3000元为押金而不是罚款”,并于同年8月份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公安局以没有裁决为由不予以复议。夏又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某县公安局不应诉,不答辩,不举证,经合法传唤不到庭,法院于1996年3月22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四十八,五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了(1996)行初字第03号行政判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某县公安局作出的(1994)第018号治安处罚裁决。某县公安局于同年7月23日收到判决书后,于8月16日以同样的事实重新对夏某作出(1996)第20号警告,罚款3000元的治安处罚,并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对夏某作出了(1996)第01号收容教育1年的决定。夏某不服,于同年8月19 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于8月23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1996年8月30 日,夏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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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对别国武器出口指责最多的美国一直霸占国际军贸市场。美国国务院发表的全球军火贸易研究报告称,美国2002年出口武器达118亿美元,占全球军火出口的1/3。

  为增大军火出口,美国用得最多的一招是,给局部战争和“热点地区”煽风点火。美国把武器销往哪里,该地区的局势就会更加紧张。在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阿富汗战争中,美军不遗余力地演示各种先进武器和装备。在一些矛盾冲突较为严重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还通过军售使冲突激化,比如,美国现在大规模地向我国台湾地区出售军火的行动就属此列。 阅读全文 »

这个博客已经有点年久失修了,近日准备换模板修整加装修下。模板倒是挺多的,看的我都眼花缭乱了。search了下woredpress theme,嘿嘿,这下可糟了。没去找过模板还真不知道WP原来这么流行。一排下去,居然有N多的WP theme专业网站。实在是太多的模板,越多越难挑。不过最后还是下了几个我中意来试下效果。最要命的是不知道怎么改程序代码。看不懂啊!FTP倒是会的。这个周末就跟人学这个,懂点PHP也好,以后都能自己改模板了。我看了好多国外的BLOG,长的真漂亮,但是可惜,他们用的模板没找着。可能他们更认真,都是自己定制的吧。美国人确实非常讲究这个,好多模板和插件都是自己去定制的,不过去定制的应该都是大的博客了。向他们学习学习下。还好,偶的E文还不差。浏览E网页还不是大问题。找到好的模板准备发到这个博客与大家分享下,有需要的博友们可以下载。反正空间那么大的流量,哪用的完的。

博客作为一个个人日志平台给人很多语言发挥的自由天地。我十分佩服那些已经写了好几年的Old Blogger们,能坚持写两年甚至三年的博客,而且几乎是每天都写一篇,真是非常不容易。很是佩服他们的毅力和耐心。这里还要提下ipluss,他也是个牛人,几乎天天更新,好像就放暑假时更新少点,其它时间几乎是每日更新。很佩服这些能坚持成为真正的BLOGGER博友们。我总觉得博客不一定在于文章写的有多么的好,我觉得博客的意义也不光光是对自己生活的记录,而关键的也要学会坚持。“坚持”对于Blogger确实也是个考验,我就是经不起考验,倒下的那个逃兵。最近连续两个月了都没怎么更新这个博客。不过,还好,最近马上就可以稍微闲点,有时间还是要继续坚持写博客的。就是有一点让我没什么动力——“没人看”,呵呵,我想着可能是发的东西有点过于专业化,可能发点有趣的,生活的内容会好点。另外,我倒是非常欢迎有学法律的同志们来这交流下,最好是交流下办案的经验,特别是你觉得最难办的案件。我觉得了解这些对自己也是个提高。 Over!

话说到汉末三国时的蜀汉丞相武乡侯领益州牧——诸葛亮:我们华夏民族是没有不知道的。什么千古一相、什么人类智慧的化身啦,总之诸葛亮是成了神而不是人了。

  事实上诸葛亮原来并不象传说中的那样,但是大家忽略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现象那就是影视剧或是演义小说里诸葛亮为什么不分寒暑总是手摇一把羽毛扇秘密何在呢?夏天摇一摇羽毛扇那是在消暑纳凉了,但是冬天呢,也在摇扇子,难道说诸葛亮头脑也有毛病不成?诸葛亮是人类智慧的化身不疯不痴也不傻,那奥妙到底何在……

  事实上诸葛亮小的时候真的并不聪明甚至有点儿憨,可是他的父亲有一位棋友乃一鹤发童颜仙风道骨道士,天天都要到诸葛亮家来和父亲下棋时间长了和他的父亲成了最要好的朋友。诸葛亮就居住在南阳卧龙岗,他小的时候天天要到卧龙岗后面的一所私塾里读书,其间必须经过一片黑松林,每次都会遇见一位白衣白裙的美少女出现,就这样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少男少女经常在一起玩耍,时间长了他们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他们开始恋爱了。

  一天诸葛亮回家晚了受到了父亲的责备:诸葛亮坦诚地告诉了他和黑松林白衣的少女由玩耍到恋爱的经过,父亲听了以后沉默无语尚在思考,父亲那个鹤发童颜的道士棋友摆手阻止道说:不可!不可!万万不可!那个白衣少女乃是一只修行了一千年白狐精!诸葛亮不相信问他是怎么知道的,道士对答曰:天机不可泄漏,然后对诸葛亮的父亲低声耳语数句,父亲勃然大怒坚决地决绝了诸葛亮和白衣少女的婚事,孝顺的诸葛亮非常难过,但还是果断地断绝了和白衣少女的恋情,每次路过黑松林的时候总是躲着白衣少女,在白衣少女的百般追问下,诸葛亮无奈只好告诉了她。

  他的父亲的棋友认出了她乃是一千年白狐,所以他的父亲不同意诸葛亮和白衣少女的婚事,白衣少女听了以后非常失望难过至极,同时也非常地恨这个多嘴的老道士,悄悄地告诉了诸葛亮说其实那个老头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原来是一只修行了一千五百年的白鹤,你可以趁他和你父亲专心下起的时候偷出他经常拿的那个拐杖,然后把拐杖的杆给钻空以后给灌上细石灰,这样等他下完了棋以后回家的时候你就悄悄地跟在他的身后,根据他拐杖里面漏出来的石灰粉的痕迹就可以顺利地找到那只白鹤精住的地方,但是万万不能让他发现,在他的窝里面有一只鹤卵乃是他修炼了一千五百年的元丹,你如果得到了那个元丹的话他一定会非常着急地跟你要讨回,给你多少金银财宝你都不能同意换。

  你只需要拔下他的七七四十九根羽毛做成一把扇子,在你急难之际,只要把羽毛扇对着自己太阳穴一扇你就会妙计顿生,给你增添无穷智慧,你就会成为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了,你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了,也不用再这样天天地辛苦了。诸葛亮听了以后大喜,按照白衣少女教给他的法子如发炮制如果找到了白鹤老道住的的地方,原来是在卧龙岗后面九道弯的一棵有数十丈高的大松树上,他利用树枝盖成了一间漂亮的鸟窝,窝里面藏着一枚晶莹剔透颜色洁白的鹤蛋。诸葛亮不动声色地把它拿回了家。

  白鹤老道士和诸葛亮的父亲下完棋以后告辞回家,发现修炼多年的原丹被盗了非常着急,白鹤老道士已有了相当的道行精通阴阳五行奇门遁甲之术,掐指一算已经早知就里原来是白衣少女教诸葛亮盗了他的元丹了,他风急火燎地赶到了诸葛亮的家,把诸葛亮悄悄地约了出来询问此事,被诸葛亮一口否认说就是不知道什么元丹也不知道现在是藏在什么地方,元丹可是白鹤精的命根子失去了他的修行就将一事无成,在白般无奈的情况之下白鹤老道士终于做出了妥协拔下他的七七四十九根羽毛给诸葛亮做成一把扇子,就这样诸葛亮从此以后就天天都拿着那把扇子摇一摇就会智如泉涌妙计顿生……摇一摇就能化险为夷克敌致胜……原来他是在汲取智慧源泉那无穷无尽的的能量……

今天我拿了个劳动争议的小案例来说点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办法。也是为了帮助各位已经工作的朋友了解一点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程序问题。平时我想会有很多朋友在工作后换工作时遇到此类劳动纠纷。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学点基本的劳动法知识。便于理解,我还是找了个案例来简单说说,下面说说案例。

国营某市轧钢厂发生下列纠纷:(1)工人赵某因身体有病被辞退,与厂方发生争议;(2)技术员钱某因未被允许参加全省轧钢行业技术员培训与厂方发生争议;(3)助理工程师孙某因未晋升工程师职务与厂方发生争议;(4)副总工程师李某因工资调整与厂方发生争议。赵、钱、孙、李四人与厂方的争议经几次协商交涉均未能解决。

本案例中我们需要搞清以下几个问题:
(1)钱某、钱某、孙某、李某中哪几个人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解决?在运用这几种方式解决问题时,不同方式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
(3)解决劳动争议的各种方式的法律效力如何?
简要解答:
(1)赵某、钱某、李某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
(2)四种方式。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3)协商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

相关劳动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按争议内容分为:(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共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可分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个阶段。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协商决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为了避免劳动纠纷的产生,我建议大家在找工作时,尽可能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在将来某时会产生一些劳动纠纷。即使是在有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我也建议一定要保留各种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工资单,出勤表等等任何与你工作有关系的材料。这些往往能作为解决劳动纠纷的有力证据。你平时可能不觉得它有什么,但法庭上会很有用处的。签订劳动合同尽可能的详细,特别是关于加班,离职,福利等等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定要写的明明白白的才好。现在的用人单位都很狡猾的,往往虚构很多事实,票据,单据等来伪造各种不实的劳动关系。要尽可能的注意这点!凡事多想想为什么人家要那么做,有不对劲的地方就要问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