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若对话郑莜萸,绝非听任其做言不由衷的自我忏悔。中国药监体制太需要一次深刻的检讨,郑莜萸此时的剩余价值在于其作为制度创建者和执行者,有着特殊的反思意义,而不仅仅以一毙了之

2006年12月29日,《财经》独家抢发了一条猛料:已卸任一年零六个月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央纪委“双规”。
2007年5月29日,郑莜萸因受贿、玩忽职守两罪并罚,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问题被量极刑的第四位省部级高官。
两个时间节点相隔整整5个月,期间的4月16日,《财经》还给予了郑莜萸案一个封面待遇,并自始至终报道了案件的每一次进展。
毫无疑问,以5个月时间法办一位省部级高官,并经历了双规、逮捕、一审及至宣判,其处置之神速、认定之准确、判决之严厉及反响之激烈,可谓空前。
不过,与神速法办郑莜萸极不相称的是,这一系列程序始终处于不透明状态,无论是党纪查办后移交司法机关,亦或是一审法院以假开庭之名摔开所有媒体,似乎总有一股力量惯性使然,导致公众高度关注的郑莜萸案外披神秘面纱。
我向被同行视为揭丑贪官污吏的“新闻专业户”,作为郑莜萸案系列报道的执行记者,仍然深感此案可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正因为信息的不对称与不透明,未能依托于此案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思中国药监体制。
是为遗憾。

一、网络稿占得先机

2006年12月28日上午9时许,我收到刘畅(化名)女士发来的短信:“郑筱萸被双规了,国家药监局刚刚内部通报了这一消息。”
这是一条大新闻!
对于郑莜萸的案发,我早已有心理准备。郑在2005年6月22日被突然免职,有关其受查的消息即已风传。同年7月8日,郑之心腹——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长郝和平被刑拘,我正是最早发布这一消息的编辑。到2006年1月12日,郑氏另一心腹、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射司长曹文庄受查,一些媒体已毫不客气地暗示郑莜萸的罪责。
不过,我有些担心消息源不够可靠——刘畅女士饱受隆胸产品“奥美定”之害,她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就此上访至国家药监局、中央纪委等部门。她显然有机会接触到类似信息,但她仅是游离在核心消息源之外的一个信访者。
我决定用邮件上报这一选题时,却发现邮箱中已收到联席主编杨大明群发给大家的一封信,大致内容是他从另一渠道获知郑莜萸已被立案审查。
这是两个独立的消息源!
我在取得报道许可之后,用电话将国家药监局新闻处、局办、药品注册司及医疗器械司等扫了一遍。与此同时,接近专案组的人士也向我证实了这一消息。
28日当晚,一则千字短稿出现在财经杂志网站。当晚,新浪、搜狐等门户相继加以转载,至29日网友就此留言已达数千条。
时至2006年1月2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郑筱萸案定性为“一起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此次会议中,除三名副总理、四名国务委员出席,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亦受邀参加。以如此高规格的议来研究一个副部级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且定性如此准确清晰,前所未有。
究其原因,此案不仅使医药链的前端与中端——即医药企业与药监官员之黑色交易逐一现形;这些腐败大案及至链条末端,又验证了“齐二药”、“欣弗”、“奥美定”等恶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更让百姓对药监系统的积弊深恶痛绝。
另一方面,跟“上海社保案”颇为类似,郑莜萸案已由官商勾结贻害民生,足见中央从民生入手反腐之思路和用心。
依靠网络稿抢占先机之后,编辑部即酝酿将郑莜萸案做成《财经》封面。

二、并不成功的封面

“既首报,必封顶,责无旁贷”。
这是《财经》副主编张进对郑莜萸案的整体要求。事后,他曾在内部业务研讨会上回顾了编辑郑莜萸案系列报道的心得。
2007年4月16日出版的《财经》杂志,其封面为“郑筱萸罪与罚”,篇幅长约1.2万字,另配发了“谁来监管监管者?”、“地方药监官员前腐后继” 等三篇辅稿。
和《财经》众多内容扎实的封面相比,这一组报道算不上一个成功的封面。原因很简单,尽管相对其他同行的同题报道更显严谨,但有关郑莜萸案的核心事实远远不够,亦不足以籍此反思整个药监体制。
这个封面颇有点睛之处,一是摄影记者法满的独家照片,二是执行主编王烁为主稿撰写的提要——“郑筱萸主政中国药监七年的教训:如果离开独立、专业、公开和制衡,从监管权到寻租权仅一步之遥”。
在这期封面中,记者的分工也很明显,即由我负责郑莜萸案的调查,由张映光采访中美两国药监体制的变迁与差异。
第一种考虑是以体制反思主线,当时相继形成了三稿,集焦于“猫鼠一家”、“绝对权力幻象”等。但缺陷是采访缺乏突破,郑筱萸功罪不明,无法认清体制之弊和人祸孰轻孰重。
前三稿相继被否后,即遇上漫长的全国“两会”,选题暂且搁浅。至3月下旬,我们获知最高检接手此案后派员赴海南查案,我也尾随前往。一路追踪,终获得有关部门于3月1日对郑莜萸案的通报,并以此作为文章主干。
此时,编辑部出现了两种考虑,一是实行双主文模式,即郑筱萸案主线再加中美药监体制对比;二是做小做实和体制反思并行。如第四稿“郑筱萸和康力元模式”,即考虑融入这些思路。但是,双主文模式力量分散,体制反思与人物事件“两张皮”,加之核心材料仍然难补,无法自圆其说或只能妄加猜测,这显然不是《财经》所为。
第四种考虑,即腐败链模式——由郑筱萸案扩大开来,将郝和平案、曹文庄案串联,如五稿“郑筱萸药监腐败链”。这一模式的优点是完整、清晰,缺点则为线条太长,容易暴露出核心材料的不足。
一个事实上,我虽然获得了权威部门有关郑案的通报,但其中对细节的交代并不多,亦无法举证官商勾结的具体内情,以及由此对位于下游的民众的伤害。
第五种考虑,即为体制反思和人物事件的结合。主线仍然是人物故事,但以体制变迁作为背景,让人物在大背景的舞台上活动。这也就是最终见刊的报道,郑筱萸本人、腐败链上的其他角色、药监体制变迁、恶性医药事件等四条线穿插运行,同时主文和三篇辅文各司其职。
此组报道出世后虽引起争议,但事实严谨、逻辑清晰。可资比较的是,同样是关于郑莜萸案报道,某周刊记者即因报道偏颇被所在媒体革职。

三、假开庭与躲媒体

2007年5月16日上午,当郑莜萸站在北京市一中院西中法庭的被告席时,离他若100米开外之处,近20名记者轮番守候了一天。尽管如此,三道关槛将记者与法庭隔离开来。
据我所知,中央纪委、监察部于3月1日通报郑筱萸案,对其实施“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时至4月下旬,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和最高法专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决定郑案于5月中旬开庭,要求公开审理此案。
有媒体在五一前夕即爆料称,郑莜萸案将于5月中旬开庭,同月底宣判。但是,接下来回答记者采访时,公诉方与法院均予以否认。以致到了5月15日,各方记者仍不能确定何时开庭,故自发前往一中院门口轮岗守候。
  虽说16日的庭审是公开审理,但有关方面对“公开对象”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一大早出现在法院门口的10余家媒体,包括中央媒体等都被挡在了门外。事后证实,当日西中法庭的旁听席并未坐满。
无一家新闻媒体获准参与旁听,闭庭后亦无任何机构通报庭审情况,所谓“公开审理”的郑筱萸案由此蒙上神秘面纱。其违背应当公开的法定程序,将公众尤其是作为社会喉舌的媒体排除在旁听席之外,这很难不使人们疑窦丛生。
事实证明,媒体无法从权威渠道获取消息,亦使多个版本的庭审现象呈现,致使受众无所适从。这种不公开审判所带来的后果,极有可能激发民众对那层层保护网后面的东西的兴趣。
到2007年5月29日,郑莜萸案一审宣判时,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极少数媒体的记者被获准入内旁听。不过,受众能获得宣判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惟一可展示现场的,是来自于中央电视台的一张截屏照片,依其可示郑莜萸头发乏白,神情木衲,已全无九年前主政国家药监局时的意气风发。

四、期待与郑莜萸对话

我坚持认为,即使将郑莜萸案卷公诸于众,亦未必能还原中国药监体制的真实面貌,以及郑氏内心的曲折变迁。
此时,若能与郑莜萸做一次对话,是否有机会窥视其内心深处?是否能引起我们更深远的一次制度反思?
对话郑莜萸,绝非听任其做言不由衷的自我忏悔。中国药监体制太需要一次深刻的检讨,郑莜萸此时的剩余价值在于其作为制度创建者和执行者,有着特殊的反思意义,而不仅仅以一毙了之。
但遗憾的是,郑莜萸已在一审宣判之时当庭表示不服,并已委托律师准备上诉事宜。也许此时此景之郑氏,其心惟系上诉。
这样一个技术官僚,曾经有所抱负,希冀依照英美体制打造中国药监系统。但是,在中国的体制现实面前,在转轨经济中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分化中,面对权力的腐蚀,他终于放弃了抱负,转而追求权力和附着于权力的利益,追求亲属和小团体的利益,使得建立中国药监体系的努力付诸东流,并走向了人生的末路。
在其身后留下了一份特殊的“遗产”,那是英美发达国家药监体系的变种,那是对一个国家民众的伤害,也已贻误一个产业的前景。诚如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的通报所言,郑莜萸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此时,我们仍然看不到郑莜萸时代创建的药监模式的变更,而是仍然在延续。
有两个未被写入报道中的故事,我至今为之震撼:
——海南一位药监官员告诉我,他从2004年起即不再用中西药,因为他太清楚那些药是怎么制成的。此后他练气功等举措获得了同事们的效仿;
——另一例则是,郑莜萸被羁押审查期间,专案组一名成员手持药品向郑筱萸当面咨询,这些药品是否能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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