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
当我把产品销往世界各地的同时,也接触到了国外不少企业的经营理念,这其中中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反差让我感触颇深。日本一家给东芝公司提供电梯配件的工厂03年开始与我们合作生产,其中有涉及到电镀镀锌的产品,日方坚持用三价铬工艺,而本地只能提供六价铬的电镀工艺,最终由于电镀的问题合作失败。实际上,不管采用何种工艺,电镀的效果和质量是完全一样的,日方坚持三价铬工艺是因为三价铬工艺比六价铬要环保。环保是可以理解的,但由一个日本公司对我们提出来就觉得不可思议了。
另外,在我接触到的瑞典企业当中,他们在合作之前提出要出工厂考察。一般人的理解,肯定是考察生产能力,品质控制之类的。后来才发现,原来他们更注重我们提供给工人的劳动保护、有无保险及是否存在强制加班、有无足够的休息时间,还有就是关心我们提供给工人的各种福利政策。结果因为我们在很多方面没有令他们满意而令合作告吹。在中国有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和安监局,我们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检查,却过不了客户这一关。换位思考一下,我们对于自己供应商的要求,无非是价格、质量和交期。
并非所有外国公司都对我们提这样的要求,但是这样的公司占的比例是相当高的。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自发的,以高于法律法规标准来规范自身行为,所以并不是所有公司都有这样的社会责任感,但是在中国,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几乎是零。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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